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7-0010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7-03-30
名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3-3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0  浏览次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委法规处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邮编:510031)。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我委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一事一审查”的原则,注重从源头管理。建立了日常办文和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在文件起草过程确定信息是否公开属性,主动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委落实接收申请、办理、答复、留存等一系列流程,规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登记回执、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等各类格式文书。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网络渠道,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一是以我委门户网站作为主要载体,主动及时公开我委职能范围内的信息,按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权责清单、审批目录等栏目外,还设置了通知公告、项目告示、招标采购、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务专题等栏目,二是及时修订专栏设置,确保信息更新的可持续性,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特别是考虑信息更新可持续性因素,及时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将“定价目录”名称改为“目录清单”,下设“地方定价目录”和“收费目录清单”2个细目;将“价格标准”名称改为“价费标准”,下设“商品价格”、“服务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3个细目;原“价格执法”栏目保持不变。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多途径开展政策解读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新闻发言人、民声热线等平台积极主动发布重大政策和动态信息。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一场记者会向新闻媒体介绍“十三五”规划编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相关信息;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就“十三五规划编制”向广大网友介绍了有关情况;通过“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民间资本投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粮食安全、盐业改革等涉及发展改革工作民生热点问题与听众进行了交流;通过召开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就我省公办高校学费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不能采纳理由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办好依申请公开事项。2016年,我委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148宗,其中,通过信函申请68宗,网上申请71,当面申请8宗。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拆迁计划、收费文件、行政复议和价格举报办理情况等内容。全年函复信息公开申请141份,到期办结率达100%。我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做好受理、审查、答复程序;在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以“公开为原则”,规范化、合法化,尽量做到令群众满意。为减少误解,对于不属于我委工作职能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也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灵活化解矛盾。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2016年我委积极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外,主动公开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共100项,做到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告。二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我委积极向国家推介PPP项目并公开项目信息。今年共有30个、总投资849亿元的项目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一批传统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合作项目库并向社会公开推介。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我省已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并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全省平台从10月份开始向国家平台实时上传数据。截至2016年12月15日,已向国家平台上传数据80万条,位居全国第一。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对2015年7月以后国家和省取消免征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重新编制了《国家定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广东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广东省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经省政府审定后以《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粤发改价格函〔2016〕419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全国性考试费目录清单的公告》(粤发改价格函〔2016〕6024号)向社会公开。二是及时公开信息,重视做好民生价格政策解读,凡属主动公开的价格和收费信息,都能及时在我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全年共公开价费信息111条、价格执法动态10条和价格行政处罚公示55件,其中属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另在我委门户网站专设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的对应栏目内进行公开。对涉及民生的重要价格调整事项,如我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修订价格听证目录以及历次成品油调价,坚持在政策出台前实行公开听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提高价格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政策出台后发布新闻通稿,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对调价决策的理解、认同,切实保障了这些重大民生价格政策的平稳出台实施

  (六)推动信用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归集和公示工作编制完成“双公示”事项目录,印发《广东省“双公示”信息展示格式规范》(粤发改发电〔2016〕34号),统一全省“双公示”数据格式和网站公示样式,在“信用广东”网站增设了“双公示”栏目。积极开展“双公示”信息归集和公示工作,推动省级单位和地市做好“双公示”信息归集和公示截至2016年底,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归集全省“双公示”信息335万多条,向国家报送55万多条信息,并在“信用广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双公示”信息和目录。二是持续做好我省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加强对地市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考核。截至2016年底,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归集了44个省级单位和21个地市共3.1亿多条信用数据,并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8800多万条信用信息。自国家2016年5月起实行信息共享工作考评以来,我省信息报送共享考评结果稳居全国前列

  (七)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2016年,我委作为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我委部门预决算信息。预算公开内容包括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2015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其中“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逐项细化说明。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委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59号)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办理答复公开的推进方式,在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新设置“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以摘要公开的方式对我委2016年承办的77件省人大建议、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予以公开。对于有关信息公开申请,我委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粤府办(20159号的要求及时予以答复,在研究申请人申请的具体内容及与其自身需求的关联性及相关方意见后确定具体公开内容。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复议机关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目前,复议机关已对其中3作出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对另外两决定撤销我委的具体行政行为,责令重做,其中一件已依法重新作出信息公开答复,申请人未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另一件尚在征求第三方意见,我委将按期依法重新作出信息公开答复2016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依国家和省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按照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由本人申请,办公室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6年,我委没有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有待加强、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2016年,我委将按照国家和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各类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程序,将信息公开和日常办公紧密结合。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我委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信息公开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不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提高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3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