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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000MB2C86400P/2021-00189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能源局 成文日期: 2021-09-14
名称: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东莞企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粤能许可〔2021〕43号 发布日期: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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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东莞企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1-09-16  浏览次数:-

粤能许可〔2021〕43号

  东莞协鑫鸿发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东莞企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做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12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套2台余热锅炉,并建设1台50t/h燃气锅炉作为备用气源。项目主要建筑设施包括2栋主厂房、2栋水泵房、2栋锅炉房、2栋变配电房和污水处理站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8529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5248万标准立方米,年供电量约10.9亿千瓦时,年供热量约197.6万吉焦;项目综合热效率70.23%,热电比50.35% ,供电煤耗不高于192.7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热煤耗不高于38.77千克标准煤/吉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