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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000MB2C86400P/2021-0006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能源局 成文日期: 2021-04-14
名称: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1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能人案函〔2021〕2号 (A类)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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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1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1-04-16  浏览次数:-

粤能人案函〔2021〕2号 (A类)

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田中华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交通运输领域尽早实现能源消费和碳排放达峰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局一贯大力支持我省绿色交通发展,积极促进各行业尽早实现能耗和碳排放达峰。关于交通领域的达峰任务,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一、支持电动汽车行业发展

  截至2020年底,全省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3450座,公用充电桩约15万个,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桩车比1:4,高速公路快充站354座,全省80%已开通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了快充站;全省城市核心区大型商场、文体场馆及驻车换乘停车场已基本配建充电设施;珠三角地区公交站场、出租车站场基本实现100%配建充电设施,粤东西北地区公交车充电设施配建率达80%;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充电设施条件;建成省级电动汽车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粤易充”,累计接入运营商401家,接入充电桩8.7万个。此外,我省还制订并印发了《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关于印发全省2016-2020年城际快充站主要建设地区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6〕6137号)《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7〕243号)。全省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支撑体系初具规模,形成适度超前、车桩协同发展的局面。

  为了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助力交通领域实现碳达峰,我省将继续加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做好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加快推动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建设,有序推进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公共机构、企业内部专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际快充网络覆盖,不断提升充电保障能力,促进电动汽车规模化健康发展。

  二、支持船舶LNG动力改造

  目前,在我省境内运营船舶中,广东籍、广西籍、其他外省籍船舶各约占三分之一。近年来,我省通过应用低含硫量燃油,船舶硫氧化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但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天然气是优质清洁能源,与汽柴油相比,使用LNG动力在固体颗粒物、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方面均具有良好减排效果。因此,推进船舶LNG动力改造对污染物减排和达峰具有积极意义。

  2019年我局赴武汉船级社和江苏省等地开展调研,并委托广州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开展专题研究,期间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形成了《广东省船舶清洁动力改造研究报告》。2019年11月2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内河船舶动力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意对我省符合条件的船舶有序实施LNG清洁动力改造。2020年5月29日,省政府与中国船舶、中国海油签署《广东省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为加快推动我省水运绿色发展,实现水运行业转型升级,按照有利于推动绿色航运发展、有利于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有利于船舶LNG动力改造可持续发展、有利于降低航运成本的思路,我局正在研究制定《广东省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实施方案》和《广东省运输船舶LNG加注站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争取到2025年,形成较完善的珠三角内河LNG船舶运输网络。

  专此函达。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4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栋厦,020-83138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