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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000MB2C86400P/2020-0012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能源局 成文日期: 2020-12-11
名称: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粤能新能函〔 2020 〕648号 发布日期: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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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次数:-

  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6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每套机组由1台H级燃气轮机、1台蒸汽轮机、1台余热锅炉和1台发电机组成。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主厂房、余热锅炉、变压器区、烟囱、机械通风冷却塔、循环水泵房、空压机房、天然气调压站、循环水取排水管、检修车间、材料库、试验室、制冷站、GIS综合楼、应急柴油机房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45853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天然气消耗量约80841万标准立方米,年供电量441598万千瓦时;项目供电煤耗不高于226.73克标准煤/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