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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信息来源:收费管理处 时间:2016-06-16 1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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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价格〔2016366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财政局(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教育局、财税局,各高等学校: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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