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定价与收费回复时间:2025-04-02 09:00:00
答: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区分公办义务教育、公办普通高中、民办义务教育和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分类管理,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其中,公办义务教育、民办义务教育和公办高中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民办高中实行市场调节价。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规定实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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