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定价与收费回复时间:2022-08-07 20:45:39
答:
我省蓄冷电价政策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蓄冷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5073号)、《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331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402号)、《关于我省电网企业开展代理购电问题的批复》(粤发改价格函〔2021〕2348号)等文件(均属公开文件)执行。
对于实行蓄冷电价的企业和项目,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按照代理购电价格乘以蓄冷电价政策对应的峰平谷电价比价执行,已进入电力市场的用户则按照电力市场规则执行。我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现执行的蓄冷电价比价为1.6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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