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定价与收费回复时间:2020-01-07 17:12:15
答:
目前,我省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住宅(不含别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属地原则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其收费标准需突破当地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可按优质优价原则核定,未经过核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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