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除省属中学外,其余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全省统一的目录管理,各地可在省规定目录内结合实际确定当地项目清单,其中由市场决定价格的项目,可由学校据实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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